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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艳 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是97年6月得法的,99年7月20日后,派出所派人曾两次到我们家要交大法书,为了应付它们,我把写有:‘法轮大法的横幅’,大法简介和炼功音乐带、大法书交给它们。这些年来,每当我想起自己交大法书的事,就感到悔恨、可耻。为了尽快洗刷掉这个污点,今后要认真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不断的修正自己,跟上正法的進程。我严正声明,自己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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