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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万春

    在1999年家委会通知炼法轮功的人到派出所去开会并把大法书都交了,保证今后不再炼法轮功。我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做了,交出《转法轮》等大法书五本,并保证“不再炼功了”。后来在一次发放讲真象材料时,被抓進派出所,派出所让我多次写这件事的经过,我写了“听了派出所领导的谈话,提高了我的认识。”等等。最后我交了老师讲法的录像带和二百元钱。从以上看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给自己的修炼路上抹了污点,因此,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不符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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