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 当时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宽松的环境,避免610、国安、公安局、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的骚扰,结束流离失所的日子,做了违背师父的行为。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等。虽然内容没有按它们要求所写,但毕竟符合了旧势力,让邪恶钻了空子。我在此严正声明,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全部作废。做师父合格的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