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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秀丽

    在“十六大”期间,警察曾先后两次到我家里干扰我,让我写“保证书”和取双手指纹,我由于学法不深,正念不强,没有在法上认识法,便写了“保证书”,后来又同意印了指纹,配合了邪恶的要求,事后感到非常的悔恨,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我整个修炼过程中,在邪恶的干扰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对我的一切安排。今后我一定会走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道路,精進实修,随师正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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