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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玉清 1999年7.20以后在单位写“保证”一次,签字一次,全部作废;2000年10月8日在天安门警察威逼下,没有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的话作废;2000年12月25日在公安局按的手印、照相及笔录签字作废;2000年12月26日~2001年1月10日在本地派出所的笔录、签字和家人代写的“保证”、签字及按的手印等全部作废;2001年4月24日在派出所签字作废;2001年5月配合单位邪恶的言行作废。自己在大法修炼中,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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