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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班锦云 在学校强迫学生在诬蔑大法的条幅上签名时,我没有签,但不知谁把我的名字也写上去了。因为条幅挂得很高,我当时没有办法将我的名字抹掉。现声明以前条幅上别人代写的名字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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