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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竹兰

    1999年7.20,单位和派出所都分别让我写“保证书”,内容是“不集会,不出去炼功,不去北京上访”,我当时向邪恶妥协,都违心的写了,现在声明一律作废。另我曾于2001年春节期间去北京,被非法拘留,被关押一个多月后放回来,是因为我弟弟为我取保候审,他按派出所的要求写了“保证书”并让我离开居住地,去外地,这个“保证”和行为也是向邪恶妥协,是背叛大法的,在此声明一律作废。我今后要加强学法,增强正念,回到师父的安排中来,做好三件事,走正修炼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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