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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淑芬 在2004年农历初九晚上被公安局非法从家中抓走,被强制送進拘留所拘留15天,公安局一夜,后又被送進政府招待所被强制洗脑14天,在第五天被强制打耳光,第六天被迫写了“五书”,在此严正声明在高压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正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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