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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克美 1999年末我证实大法时被邪恶非法抓捕到看守所,期间,邪恶为了不让我進京上访,叫我写“保证书”,在压力下我违心的写了“哪也不去”的文字保证。现在我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材料全部作废。我一定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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