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绍珍
2000年由于我三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因在悔过书上签了名后放回家。2001年,由别人代写了“不上访、不去北京、不集会、不串联”的保证书。现郑重声明,一切有损大法声誉的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6/8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