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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颖 2003年7月份,在一次邪恶干警抄家中,本人忽视看记录内容,照警察写的记录签了名,现严正声明所签名的材料作废。我决心在今后修炼中,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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