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春梅
在邪恶迫害大法当中,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