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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素英 99年10月去北京证实大法,回来后被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半月,罚款2000元,丈夫、儿子代写了“保证书”。2000年3月份,我在联名上访上签了名,被绑架,同年7月因给同修送经文被绑架。这两次都是丈夫、儿子代写、代签的所谓“保证”。经过学法认识到这样做是错误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按邪恶的要求做。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坚信师父,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 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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