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文华
1999年,儿子替我所写的“保证书”在此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