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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苏烽 我今年62岁。我于2000年7月到北京上访被抓,被送回本市第二看守所拘留50多天,最后被非法劳教27个月。在劳教所里我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每天24小时被吸毒人员夹控着,并被罚曝晒、跑步、不让洗澡、被打,还被强制洗脑,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我因经受不了长期的残酷迫害,违心的写了“三书”。师父的慈悲救度,使我迷途知返,现在我深深痛悔自己对大法、对师父的不敬,为此我严正声明: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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