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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刻的教训

    声明人:李立敏

    今年四月份安徽省淮南市开始对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采取的形式:单位派人看着不准回家,实行24小时监控,吃住在招待所。实际上就是剥夺了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讲白了就是软禁。宪法第二章37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经其它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对于江泽民集团这种视国家根本大法不顾,执法犯法的行为,我应该坚决抵制、制止,不能配合邪恶的要求。可是由于执著,口头上虽然不愿意参加,但经不住本单位领导的诱骗,他们说:就办5天班,一切费用由单位负责。可事实上这期班办了二十七天。在办班期间单位和政法委的人瞒着我到我家逼着我爱人交1500元人民币。这期班办下来,仅我个人费用总计花去四千九百元。(我个人每天费用是二十五元)。

    在“洗脑班”上,他们播放污蔑师父和大法的录像,强迫学员学习攻击大法的材料。采取强制洗脑。还变换手法把参加班的学员隔离开,不准相互接触、说话。专门找来劳教所和在家邪悟的人给我洗脑,这些人邪恶程度比工作人员更胜一筹,表面上说话很和善,骨子里完全是对师父和大法的歪曲,用邪悟的谎言欺骗迷惑学员。他们邪恶地说:全国上下开展转化工作是师父安排的,等等。把学法不深、修得不扎实、心里有执著的学员拉入歧途。在当地他们的洗脑没有效果。又把我们送往合肥劳教所,并且把我八十岁高龄的老母亲和我的嫂子找来陪伴。政法委的人声称不转化就不准回家,劳教手续以后补办。在劳教所期间叫那些邪悟的人继续围攻,从早上直到晚上十点钟才准回去休息。中午吃完饭我趴在桌上想休息一会,他们还大吵大嚷把管教干部引来,一起把我搞得神志不清。由于我没有时时刻刻用大法的法理窒息邪恶,而是用人的一面和他们论辩,心里想劳教所是关坏人的地方,我没有触犯国家刑法的任何一条,凭什么要送到劳教所。在执著心的驱动下,让邪魔钻了空子,上了他们的当,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说:“今天所发生的事情,是历史上早就安排好的,每一个环节都没有走偏。当然这种安排,它是过去旧的宇宙中的那些高层生命安排的,而且是层层层层宇宙中旧的生命系统安排的。”师父说:“这一切我是不能承认的,所以要清除它,包括这场邪恶。”对于师父的教诲我只是停留在字面上的认识,法的内涵根本就不理解,学法不深导致我在磨难来时产生迷惘,消极承受。当我在修炼的路上摔了跟头,迷失方向时是伟大慈悲的师父多次点悟我,是同修帮助了我,使我这个迷失的羔羊终于认清了回家的路。

    回想“洗脑班”的经历,我痛不欲生,现在只有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勇猛精进,才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我要把自己的沉痛教训告诉同修引以为戒,认清“洗脑班”的实质,坚决抵制,不给邪恶任何可乘之机。同时奉告那些误入歧途的人,你们的所作所为是助纣为虐、害人害己,赶快醒悟吧!一念之差,“千万年的等待将毁于一旦”。

    在此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谎言诱骗下、在被折磨得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3/13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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