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建勋
去年八月为助师正法进京上访,被邪恶弄到本县看守所非法拘留20天,违心地写了保证书。此前被迫在邪恶印刷好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现痛悔万分,严正声明我以前写的违背大法的东西与签字通通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 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8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