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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娥 我于2004年7月份散发大法真象资料,被恶人举报,邪恶非法判我一年零三个月劳教。在610、劳教所的迫害下,我违心的写了“不再散发传单”的保证。在师尊的慈悲呵护下,由于身体原因,保外就医,经过学法和同修们帮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严正声明,过去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以法为师,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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