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莲花

    在大法遭受迫害时,99年8月份,我在单位违心的说过“不炼了”的话,虽然没有形成文字,也是对大法不坚定的表现,我痛心自己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我声明,过去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我要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决跟师父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在证实法的路上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