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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汤锦珍 2002年4月份,我出去发放真象资料被恶人举报,恶警把我抓捕到当地劳教所,由于体检身体不合格我被送回了家,在公安分局出来时,我被迫签了名、按手印、照相,现在想想这是配合了邪恶的要求,被钻了空子。现在声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认真学好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在修炼的路上坚定的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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