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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新芳 99年7.20邪恶非法迫害开始后,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曾两次来我家,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我不同意。结果爱人代我写了。我严正声明,我爱人代写的“保证书”之类的文字全部作废。我要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决跟师父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在证实法的路上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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