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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吉珍 由于我学法不深,没有在法上认识法,在邪恶迫害下,有时配合了邪恶的安排,如:在所谓的拘留证、劳教书上签字,按手、掌、指印,被迫在所谓的“三不”、“五不”上自己签字,家人代签,居委会主任代签,声明全都作废。这是邪恶的迫害,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更好人,没有错。特别是被送往劳教所迫害的当天下午,还没有進到里面,刚刚在所的外面就被强行洗脑了。由于我平时学法不扎实,关键时刻动心了,配合了邪恶的安排,在它们写的鬼话上签了字,然后被关進劳教所。進去后,我头脑里整夜的翻滚不停,这时我就不停的背师父的法,我猛然清醒了。第三天我赶快写了严正声明。今天我必须在明慧网上严正声明:我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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