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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周玉琴

    我2000年共去北京3次,护法回来后,街道,派出所及单位三方给我洗脑,每次去都是我丈夫带我去的,最后一次是街道主任代替我写的“悔过书”,回来后,我按了手印。

    现在我意识到自己错了,当时没有按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没有在法上提高,而顺从了邪恶,做出了对不起大法的事情。现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违背法的事情都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3/13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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