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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桂芬 2004年7月份由于在当地散发大法资料,被恶人举报,县610将我非法劫持,被判劳教一年。在邪恶的迫害下,我违心的写了“不再散发大法资料”的保证。由于身体原因,在伟大师尊的呵护下,被保外就医。经反复学法及同修们帮助,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今后一定以法为师,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正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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