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军燕 1999年7.20后,中共邪恶非法打击法轮功,派出所和市局来我家,逼我在邪恶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当时违心的说“不让炼就不炼了”。现严正声明:我过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洗刷自己过去的污点,跟随师尊修到底,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