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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改香 我在邪恶的逼迫下,违心的押过手印,签过名字,我认识到应该洗去污点,特此声明,自己先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随师尊,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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