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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新民 我2001年去北京上访,被当地驻京办带回,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并逼迫家人交了3000元钱才放回家,回到家中还被专人监控。春节后再次被非法绑架到洗脑班半个月。在邪恶的迫害下,因人心太重,违心的向邪恶写了“保证书”,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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