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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孟春、李春香、孙传凤

    当地派出所、办事处、和本单位主管用高压威逼的方式,强迫我们写“三书”和“不炼功”的保证,我们不写就逼迫家人代写。家人在无奈下代我们写了“保证书”。现在我们悟到,无论谁代写的“保证”我们都是不承认的。现在我们声明,凡家人代写的“保证”全部作废。我们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98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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