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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石淑湘 1999年7.20后,交了一部分大法书,废录音带,挂图等,以应付街道、派出所。12月末進京上访回来后,在“不進京,不上访”的保证上签了字,非法拘留十天。2000年12月末進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取保候审回来后,分局在履行手续时,违心的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现提出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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