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彩霞
99年8月,本人由于受到当地公安、工作单位的压力和舆论宣传的影响,违心的交了大法资料,写了悔过书和保证书。之后,痛悔不已。现声明本人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父直到永远。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0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8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