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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克彦 在1999年~2000年年,街道派出所、居委会以及单位的人多次到我家,要我写“保证书”,在一次他们写好的“保证”上强迫我摁了五个手印,这表示我配合了邪恶。受到邪恶人员的强迫和教唆,在2004年初烧毁了许多大法书籍,此刻我严重感觉到这是对大法的犯罪,声明:我这些所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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