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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乔虎生 2003年12月23日被人举报,家被抄,带到市610,又被非法拘留十天后,被单位接回,得知被罚款5000元。回家后,我女儿在单位印的“四书”上签了我的名字,交上去了。过后觉得自己没把握好。没有当场制止,也害了女儿。现在声明:那时女儿签字的“四书”作废。今后一定要精進学法,从法上看问题,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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