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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殿英 在99年7.20以后,在高压和强化下,由于得法较晚,对法理认识不清,用变异的思想对待大法弟子修炼的事情,签了字,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通过学法认识到:写“保证”给自己修炼带来污点,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认识到师尊佛恩浩荡,给我们弥补的机会,今后我会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整体配合,不辜负师尊慈悲苦度,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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