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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文進

    19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时,单位强制我们修炼法轮大法的职工开会,将事先印好的“不准到北京、不准炼法轮功”的一张纸,要我们每个人签字。在邪恶逼压下我签了名。这是我一个大法弟子的耻辱,是对大法犯了罪,我十分痛悔。我声明这个签字作废。我要紧跟师父,坚信大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一修到底,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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