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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易明珍 2002年元月的一天,我在散发真象资料时,被坏人报警,此时,我就遭到恶警非法抓到审查所关了13天,受尽非人的折磨。每天恶警就逼供我要我说出资料的来源,我死都不会出卖师父和大法,因我不配合邪恶,于是恶警只好将我放回家。在放我回家时,恶警拿着它们写好的材料叫我签字,当时我没悟到是配合邪恶。现在我特此声明我的签字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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