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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 成艾平 我98年6月得法,99年7.22以来,几次进京上访,两次被关押。在这期间,我家属对公安及我原单位所写的保证、在公安的“六不准”上签的我的名字全部作废。没有人能够阻止一个大法弟子维护宇宙真理。并声明我自己的不符合一个大法粒子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珍惜这万劫难遇的修炼机缘,坚修大法紧随师,发挥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证实大法、弘扬大法是大法弟子的责任。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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