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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湖兰 99年7.20之后,我儿子给我拿回来一张村里发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因村里干部知道我炼法轮功,就给我儿子一张),让我签字,我当时没有签。因为我知道我决不能放弃法轮功,所以当时很坚定,就不签。儿子也知道好,但又没法交差。所以我儿子就代我签了。在此声明,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决跟师父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在证实法的路上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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