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贞
本人由于学法不深,没有保持一个正悟,在邪恶最猖獗时期,由他人代写的和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行为,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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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8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