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守什 在7.20后,由于我爱人被公安拘禁,为了能及早回家,我写了一些有损大法的“保证”,回想起来后悔莫及。我郑重的声明写过的“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