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彩芹
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包括亲人签字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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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