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秀鹏
在邪恶迫害期间,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坚修大法志不移。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