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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翠兰 因我学法不深,在99年7.20邪恶迫害法轮大法时,在邪恶强迫下我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后来通过学师父的新经文后,充分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一件大事,现特此声明“保证书”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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