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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福琴

    在2001年的下半年,街道知道我炼法轮功,来我家让我签“不進京、不上访”的表格,来第三次时,我为了应付违心的签了字。这是一个不严肃的表现,给我的修炼道路留下了污点。另外,在两个孩子被非法劳教期间,由于孩子的父亲压力很大(孩子的父亲未修炼),为了让孩子们早日回来,丈夫通过亲属用常人的方式花钱把孩子办出来,当时我也没阻拦,也参与了,不仅没办成,还做了一件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我声明给街道签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表格及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在今后的修炼当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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