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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赖春艳 1999年7.20后,我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在邪恶的所谓“劳教通知书”上违心的签下名字;在“开除党籍通知书”时,也以同样的心态签了名字。现在,我意识到了这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任,对大法起负面作用的行为。我严正声明以上签名及对大法起负面作用的一切行为作废。加倍弥补损失,按照师父要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稳定纯正走完自己的正法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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