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邹锦

    我今年70岁,2002年初我在家被非法抓捕时,恶警拍桌打椅要我签名。当时我学法不深,正念不足,被迫顺从了邪恶签了名。后被非法关在派出所三天三夜,它们私设公堂逼供审问我,在它们的“笔录”上我也签了名,还按了手印。三天后,我被送進看守所,它们又多次提审我,提审时我也签了名。当时不知是做错了事。回忆起来非常痛苦,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签名实际上是配合了旧势力。我严正声明在2002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签名和所按之手印全部作废。加紧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