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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士兰

    我自修大法以来对公安局、派出所及工作单位做出的口头和书面的不符合大法的“保证”、自己签了名的谈话笔录、以及家人为解救我对公安部门的宴请及对610的“保证”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做好当前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勇猛精進,不愧于师父的救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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