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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玉华 我在99年7.20时,向派出所写了“保证”,保证“不到外边炼功”;2001年我向单位保证“不上北京上访”;2001年我从派出所出来时,我爱人为保我出来,他向邪恶写了“保证”,我当时我默认了。我声明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加倍弥补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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