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玉荣
因学法不深,我在99年7月底,曾在公安部的“六不准”上签了名,后又在99年11月拘留期间和在派出所关押期间为情所动写下了“不集体炼功、不去北京上访”等一些违背大法的书面保证,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现严正声明:我过去一切不符合正法修炼的言行及书面“保证”一律作废,在“助师世间行”中,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真正发挥大法粒子的作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4/1342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