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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凡玉 在大法受到严重迫害时,单位领导逼迫我写“保证书”(“不炼法轮功”),我叫我姑娘代写了““不炼功”保证书”,但一直坚持炼,早已向单位声明还炼,这也是污点。我严正声明写的“保证书”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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