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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繁芝 2002年我丈夫遭迫害时,配合了邪恶,签了字,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现在我声明,所签的字全部作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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